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

湖南省  2000-04-27成立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2024.01.17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拥有对株洲红星新安居实业有限公司及株洲新安居置业有限公司的债权资产(简称“标的债权”),拟依法公开处置,处置方式为公开竞价等公开方式或依法协议转让等方式,现予以公告。

  债权金额:截至2023年10月31日,债权合计人民币 644,853,581.11元,其中重组债务本金人民币198,995,000.00元、重组收益和违约金人民币446,373,521.11元、律师费10万元(如金额与相关合同或凭证金额不一致,以相关合同、凭证、法院生效判决为准;上述债权金额未包括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生效的<2015>湘高法民二初字第2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的债务人在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

  债权担保措施:株洲红星新安居实业有限公司以位于株洲市天元区湘山路79号红星美凯龙金鼎新安居家居建材广场-1层7,251平方米房产提供抵押担保;株洲新安居置业有限公司以株洲新居建材批发大市场二期项目的3#栋至11#栋及新安居·御水景苑(即株洲新安居建材批发大市场二期项目的12#栋)53,091平方米在建工程及其土地(41,643平方米)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廖玉平(已于2017年逝世)以其持有的株洲红星新安居实业有限公司90%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对应出资额人民币4500万元提供质押担保(根据相关文书,该股权继承人现应为廖玉军);涂祺伍、涂恭铭以其持有的株洲新安居置业有限公司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提供质押担保;湖南金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邱月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廖玉平(已逝世,根据相关文书,该股权继承人现应为廖玉军)及李仙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2015年11月24日我分公司与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债权收益权受让方”或“该公司”)签署《债权收益权转让协议》,约定我分公司将标的债权的收益权以198,995,000.00元的价格转让给该公司。2015年11月30日该公司向我分公司支付了上述收购价款,标的债权的收益权已转让至该公司。根据上述《债权收益权转让协议》,标的债权的收益权给该公司后,如我分公司对标的债权进行处置且回收款项的,在先扣除我分公司因管理和处置标的债权所发生的处置费用(包括并不限于诉讼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评估费、公告费等)后,剩余款项作为该公司受让标的债权收益权所应得利益,用于该公司偿还其对第三方的借款。另,该公司于2015年以标的债权收益权为该公司对第三方的债务提供了质押保证。特此提示标的债权的交易对象注意相关风险。

  对标的债权的本次公开转让,除上述标的债权收益权受让方以外,如无其他方参与公开竞价或虽有其他方参与公开竞价但未按约定竞价成交并支付全部转让价款的,则我分公司拟将该标的债权直接协议转让至上述标的债权收益权受让方。

  本公告披露的债权金额、担保措施、其他情况等债权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情况请投资者阅档自行判断为准。

  交易条件为:要求买受人信誉好,需有能力支付转让价款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

  交易对象的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管理层或其直系亲属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该资产的原债务人及其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不得参与折价该资产的折价购买。

  公告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止,在公告期内受理投资者报名(请意向投资者于本次公告有效期届满前向我单位提交书面意向书)和对该债权资产处置的咨询、异议。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

  潘先生,联系电话:18975185072

  孙女士,联系电话:0731-84845086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为:

  周先生

  联系电话:0731-84845036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五一大道976号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

  202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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