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广州办事处

广东省  2000-04-05成立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广州办事处对潮州市第七劳动服务公司供销经理部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2016.12.30

债权资产名称:潮州市第七劳动服务公司供销经理部债权资产

所在地:广东省潮州市

债权总额:2,317,346.74元 

 


债权资产基本情况:

    本次拟处置的是潮州市第七劳动服务公司供销经理部(以下简称“第七供销部”)债权资产,截至2016年2月20日,涉及本金737,000.00元,利息1,553,006.74元,其他相关从权利27,340.00元,债权合计2,317,346.74元。

 

债权资产担保情况:

    潮州市第七劳动服务公司供销经理部分别于2001年7月20日和2001年9月24日与中国农业银行潮州湘桥支行签订了合同编号为(粤潮湘)农银借字(2001)第071号和(粤潮湘)农银借字(2001)第0098号的《借款合同》约定第七供销部向农行湘桥支行分别申请借款100,000元和637,000元整。

    上述协议签订后,农行湘桥支行依约向第七供销部发放了上述两笔借款。

    该户债权资产采用抵押加保证的担保方式。由潮州市第七劳动服务公司供销经理部、吴铮、蔡明池(身故)、蔡泽键、蔡树河为合同编号为(粤潮湘)农银借字(2001)第071号的《借款合同》项下债务借款提供抵押担保(抵押合同编号:(粤潮湘)农银高抵字(2001)第0018号),抵押物为抵押人吴铮提供房产证号为粤房字第3965139号和由抵押人蔡明池提供房产证号为粤房字第3113930号房产(抵押人蔡明池于2003年2月死亡身故,并指定蔡泽键(是蔡明池之曾孙)为抵押房产的遗赠人。蔡树河(是蔡泽键之父)愿代蔡泽键承担抵押责任而与农行湘桥支行签订和解协议);并由保证人潮州市大荣兴水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荣兴公司”)对第七供销部在2001年9月24日至2002年9月24日期间签订的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提供保证担保(保证合同编号:(粤朝湘)农银保字(2001)第0057号)。

 

债权资产诉讼情况:

     农行湘桥支行于2003年7月向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03年10月20日,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法院作出(2003)潮湘民二初字第3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第七供销部偿还借款737000元及相应利息;农行湘桥支行对第七供销部借款人民币10万元及该款的利息、复利在无力清偿情况下对吴铮提供抵押的潮州市湘桥区城新西路中路综合楼803房房产价值的一半及蔡明池提供的潮州市湘桥区宫后七圣宫巷503-23号房房产价值享有优先受偿权;大荣兴公司对第七供销部的借款人民币637000元及该款的利息、复利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农行湘桥支行不服一审判决向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03年12月17日,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3)潮民二终字第9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变更(2003)潮湘民二初字第32号民事判决第三项为:第七供销部如未按判决规定的期限偿还欠款10万元及利息,农行湘桥支行对吴铮提供抵押的潮州市湘桥区城新西路中行综合楼803号(粤房字第3965139号)、蔡明池提供的潮州市湘桥区宫后七圣宫巷503-23号(粤房字第3113930号)房屋所有权证载明的房产有优先受偿权。

     2004年农行湘桥支行向湘桥区法院申请执行,执行中农行湘桥支行与蔡树河、吴铮就其所应承担的抵押责任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吴铮、蔡树河于2004年12月底前偿还本金10万元自2001年7月23日起至2004年12月底止按判决书计的利息,于2005年3月底前付还借款本息10万元及该款自2005年1月1日起至3月底止按判决书计利息,付清之日农行湘桥支行应归还上述房产所有权证二本,并解除上述房产的抵押责任。

    2004年12月7日,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法院出具(2004)潮湘执字第10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中止执行(2003)潮民二终字第90号《民事判决书》。

    债权资产具体情况请投资者与我办有关部门接洽查询。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交易条件: 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

 

处置方式:债权转让/债务重组(减免)。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自2016年12月29日起至2017年1月9日止。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书面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书面举报。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林先生、胡小姐

联系电话:020-87652530、87650692

传真:020-87652530

通讯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828-836号东峻广场1座33楼

邮政编码:510080

办事处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区小姐

联系电话:020-87651229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广州办事处

2016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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