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下称“长城资产公司”)与北京盛日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中长资(鲁)债转字[2017]5号《债权转让协议》安排,长城资产公司已将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享有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罚息、抵押权及相关的诉讼费用追偿权等)依法转让给北京盛日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资产公司、北京盛日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特联合公告通知借款人及相关潜在的承债主体,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北京盛日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履行相应还款义务。
特此联合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北京盛日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夏新华,电话13693354255
2017年
7月 3日
附:公告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