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兰州办事处

甘肃省  2000-03-28成立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兰州办事处兰州和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2016.11.15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兰州办事处兰州和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债务企业名称:兰州和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所在地: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南路36号

债权本金:9440万元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兰州办事处拥有兰州和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资产标的为债权本金9440万元及相应利息、罚息。

企业概况

企业成立于2007年10月,注册资本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刘盛波,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与销售。和泰房产自成立以来已累计开发近20多万建筑平方米,累计投资额达11亿元,主要项目有兰州市七里河区的和泰家园项目及“和泰?馨和园”项目,和泰家园项目二期开发项目正在推进中。

抵质押及保证人情况

该债权以位于兰州高新区雁滩新区甘肃联合大学用地以东、T608#以西、B637#路以北“和泰?馨和园”在建工程抵押,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房地产管理局按实际测绘面积87196.2平方米分别办理了在建工程抵押登记手续(登记证号:兰房建(城关区)字第412、413、414、415、416和417号),截止目前,已解押销售面积34648.59平方米,剩余抵押房屋422套,建筑面积52547.61平方米;以兰州和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敏波、刘伊莎(实际控制人之女)、财务总监郭立妍以持有企业92%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上述股权已办妥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编号为(兰专管)股质登记设字[2013]第6201272011号、6201272012号和6201272013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兰州和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敏波及其配偶季星莲,股东刘伊莎及郭立妍为该债权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对抵押的在建工程,2016年3月18日,我办向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了《采取强制措施申请书》,申请法院查封“和泰馨和园”项目抵押的在建商品房,2015年3月25日,甘肃省高院下达了(2016)甘执18号执行裁定书,除我办抵押的资产外,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查封了“和泰馨和园‘项目4871.61平方米商铺及负二层400个车位收益权,查封了兰州市七里河区建兰新村2号的21.3亩土地使用权,上述资产价值约2亿元。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和泰.馨和园”项目位于兰州市城关区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雁滩新区,周围新港城的鸿运润园、莱茵小镇、天庆的格林小镇等楼盘扎堆建设,地理位置优越,周边公共配套设施齐全,该地区有一定的发展潜力和市场需求。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交易条件  一次性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2016年11月14日至2016年12月2日

处置方式:债权转让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涉及企业及担保企业情况可在相关网站查看。

上述债权自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李瑞平

联系电话:0931- 8418728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东方红广场统办2号楼

邮政编码:730030

办事处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李彩云

联系电话:0931-8418777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兰州办事处

2016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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