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办事处

广东省  2000-05-09成立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办事处公开竞争性处置不良资产公告

2016.09.12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办事处(“东方深圳办”)拟以公开竞争性出售方式处置深圳高登工艺制品等10户不良债权资产包(“本交易”)。
本交易拟采用密封递交公开竞争性报价的方式。债权明细如下:
基准日:2016年4月21日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务人

担保方式

主要资产分布

标的债权余额(人民币:元)

1

深圳市高登工艺制品有限公司

保证+抵押+质押

高登工业园100,015.16㎡土地使用权抵押;借款人应收账款质押。

187,778,839.93

2

深圳市顶点先进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抵押+质押

高登工业园土地使用权顺位抵押;高登工艺100%股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

71,411,600.47

3

深圳市顶点照明设备有限公司

保证+质押

乳山顶点公司100%股权;借款人应收账款。

33,677,128.11

4

深圳深茂皮件加工制品厂

保证

1,600,291.05

5

深圳振汇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抵押

6,525,953.23

6

深圳宝安永信实业发展公司

抵押

7,904,672.98

7

深圳市光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保证

8,485,207.57

8

深圳市吉立电气公司

抵押

10,382,795.32

9

深圳鸿宝华丝绸时装有限公司

保证

6,911,711.29

10

深圳市深恒实业公司

保证

4,416,815.97

合计

339,095,015.92

特别提示:深圳市高登工艺制品有限公司债权项下抵押物可能涉及长期租约合同。
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我办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本次公开竞争性出售交易将同时面向国内外投资者,如需了解有关本次交易资产组合的描述、资产包的情况、
注册程序、交易时间表等详情,请阅读刊载于网站www.coamc.com.cn上的交易公开竞争性出售邀请函全文。

 该资产包资产的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外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财务状况良好条件,

交易对象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

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

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有受让意向者请速与我办联系商洽,任何对本处置项目有疑问或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欢迎社会各界
向我办提供债务人及担保人的资产线索和其他相关情况。
对排斥、阻挠异议或征询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
0755-82215560(我办纪检监察部)
本交易的联系人:吴小姐
联系电话:86-755-82211260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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