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太原办事处

山西省  2000-04-25成立

关于内蒙古中冶德邦置业有限公司等6户的的资产包处置公告

2016.07.04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包处置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太原办事处
关于内蒙古中冶德邦置业有限公司等6户(coamc2016-sx-001)资产包的处置公告
(打包处置资产项目)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太原办事处(以下简称“我办”)拟对所持有的内蒙古中冶德邦置业有限公司等6户 资产包(编号:coamc2016-sx-001 )进行处置,特发布此公告。

本资产包总金额为242793.36万元,包含债权6户,涉及本金190176.12万元,利息51942.24万元。抵债资产0项,金额0万元(包内债权金额的截止日为2016年6月20日,实物资产金额为实物金额或实物时的公允值)。分布在内蒙古包头市及山西省的太原、阳泉、运城、晋中等4个地区
具体分布见下表:

 
币种:人民币,单位:万元
 

序号

债务人名称

资产类型

所在地

债权资产

股权资产

息费

担保情况

当前资产状况

1

内蒙古中冶德邦置业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企业LP份额

包头

23,546.00

 

10,608.04

1.股东武汉德邦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武汉德邦)以其持有中冶德邦的49%股权质押;
2.
武汉德邦法人代表胡水生承担个人连带责任保证;
3.
中冶德邦董事、总经理胡德生承担个人连带责任保证;
4.
中冶德邦将金融文化城B5-37层共362套酒店式公寓(建筑面积为56213.46平方米)签署销售合同,并已办理网签手续。

歇业

2

山西平定古州卫东煤业有限公司

债权+股权

平定

17,901.50

675.00

0.00

1.股权质押:华通路桥持有的卫东煤业4%股权质押;2.连带责任保证:华通路桥集团有限公司;3.卫东煤业45%股权过户。

歇业

3

华通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债权

阳泉

30,000.00

 

2,514.42

1.土地使用权抵押:河南滑县501亩商住用地及山西平定县244亩商住用地抵押;2.股权质押:华通路桥100%股权质押;华通路桥持有的北坪煤业49%股权质押;3.连带责任保证:实际控制人王国瑞、山西平定古州卫东煤业有限公司、山西昔阳安顺北坪煤业有限公司;4.北坪煤业采矿权承诺抵押。

维持经营

4

太原市锦绣家园建材家居装饰市场有限公司

债权

太原

9,728.62

 

4246.04

1.房屋抵押:锦绣家园所有的太原市尖草坪区柴村街办三给街4#1层、2层、6层及16号楼、21号楼共计31457.02平米抵押并办理《房屋他项权证》。
2.
应收帐款质押:以锦绣家园享有的对太原黎氏阁家居广场有限责任公司的房屋租金和其他应付款项的债权质押并办理质押登记。
3.
保证:锦绣投资、王峰、李秀玲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正常经营

5

运城市明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债权

运城

9,000.00

 

7,684.95

1.抵押:
1)通宝国际商业广场第34层建筑面积6948.54㎡及对应土地使用权2547.35,地址:运城市学苑路东侧;(2)通宝国玺公馆1#2#住宅楼、建筑面积37887.43㎡在建工程及项目土地使用权18144.8,地址:运城经济开发区十五区大运路以北。
2.
股权质押:债务人100%股权质押;山西通宝宇峰塑业有限公司100%股权质押。
3.
连带责任保证:股东张荣正及其配偶杨永霞,股东姚霞,企业实际控制人马军民及其配偶杨济蔓。

该项目在建工程抵押物已全部封顶;通宝国际商业广场已开业。

6

山西三佳新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债权

介休

100,000.00

 

26,888.79

1、保证担保:绵山旅游、佳辉硅业、佳辉硅化、三佳煤化、三佳化工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三佳集团实际控制人阎吉英、郭秋梅和三佳化工实际控制人闫慧辉、卜静文夫妇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郭利炜、王美个人连带担保;2、股权质押:绵山旅游100%股权质押、三佳化工100%股权质押;3、经营权质押:绵山景区门票、索道电梯及客运专有经营权质押。

化工板块停工,
旅游板块维持经营

 

总计

 

 

190,176.12

675.00

51,942.24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我办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我办可能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资产包内的项目和处置方案作适当调整。如有调整,调整结果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告知义务。 如需了解有关本次交易资产包内每项资产的详细情况 请登录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对外网站www.coamc.com.cn查询,或与交易联系人接洽。

该资产包资产的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外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财务状况良好等条件,交易对象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有受让意向者请速与我办联系商洽。任何对本处置项目有疑问或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7月29日

  •    联系人:贾女士、杜先生
  •    联系电话:0351-5262603 0351-5262613
  •    电子邮件:jiaxiaojuan@coamc.com.cn
  •    办事处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南内环街98-2号财富国际大厦22层
  •    邮编:030012
  •    对排斥、阻挠异议或征询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    举报电话:010-66507825(纪检监察部)0351-5262591(我办纪检监察部)
  •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
    2016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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