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 2013-08-06成立
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达浙江分公司”)与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合同》,中国信达浙江分公司已将依法享有的对公告清单所列债权资产(包括主债权、担保债权以及相关权利权益)转让给了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准日:2019年6月30日;单位:人民币万元
上述债权依法通过淘宝网公开竞价方式转让给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债务人和担保人,请你们向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其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等。具体担保金额以签订的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为准。如公告中主债务人、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特此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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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4日《浙江法制报》第10版发布的《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中第275项债务人名称更正如下:
原第275项债务人名称浙江花城工具有限公司,现更正为乐清市花城工具有限公司。
其余内容以原公告为准。特此公告。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23年12月21日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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