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广西  2013-06-07成立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与广西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2019.07.23
根据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与广西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信贷资产转让协议》,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广西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与广西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广西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广西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
 
  广西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9日
 
  附:公告清单单位:人民币元
 
  广西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坤远联系电话:13978835984
 
  住所地: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22号名都苑1号楼十层1015号房
 
序号 债务人 担保人 主债权合同及编号 担保合同及编号 本金 利息
1 南宁市鼎浩贸易有限公司 南宁市皇家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广西资富投资有限公司、正恒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许佳明、陈冰凤、许祥伟、李志河、邓上荣、邓亚玉 (2015)桂银贷字第190号 (2015)桂银最保字第198号、(2015)桂银最保字第193号、(2015)桂银最保字第194号、(2015)桂银最保字第195号、(2015)桂银最保字第196号、(2015)桂银最保字第197号、(2014)桂银最保字第054号、(2014)桂银最保字第055号、(2014)桂银最保字第056号、(2014)桂银最抵字第022号 53999911.81 5978896.67
2 广西利翔商贸有限公司 南宁市皇家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广西资富投资有限公司、正恒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许佳明、陈冰凤、许祥伟 (2015)桂银贷字第192号 (2015)桂银最保字第198号、(2015)桂银最保字第193号、(2015)桂银最保字第194号、(2015)桂银最保字第195号、(2015)桂银最保字第196号、(2015)桂银最保字第197号、(2014)桂银最抵字第043号 38999959.06 4072438.42
3 广西中禧矿业有限公司 南宁市皇家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广西资富投资有限公司、正恒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许佳明、陈冰凤、许祥伟 (2015)桂银贷字第191号 (2015)桂银最保字第198号、(2015)桂银最保字第193号、(2015)桂银最保字第194号、(2015)桂银最保字第195号、(2015)桂银最保字第196号、(2015)桂银最保字第197号、(2015)桂银最抵字第037号 28276791.19 3130820.47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2017年6月25日的贷款本金和利息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广西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利息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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