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 2015-02-16成立
根据湖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转让方)与随州市曾都区金苗幼儿园(以下简称受让方)于2021年2月7日签署的《债权资产转让协议》,转让方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的债务人及其担保人所享有的主债权、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及实现债权和执行各项资产相关的全部权利和法律救济,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方已经缴纳的诉讼费、保全费等各项费用依法转让给受让方。转让基准日为2020年12月25日,之后产生的利息及费用也一并转让给受让方。
转让方和受让方特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并要求下列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债务人继承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直接向受让方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以及转让方对涉诉债权所主张的权利。
注:公告清单中列示的内容与实际如有不符,以具体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特此公告
联系人:金先生 联系电话:13387290569
湖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随州市曾都区金苗幼儿园
2021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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