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呼和浩特办事处

内蒙古  2000-02-24成立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呼和浩特办事处对内蒙古利通路桥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2015.11.30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呼和浩特办事处对内蒙古利通路桥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企业名称: 内蒙古利通路桥有限公司

所在地: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准格尔南路19

债权总额:2453.42万元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拥有债权总额2453.42万元,贷款本金2194.94万元,利息258.48万元。贷款方式为抵押及保证。抵押物为3处,分别为:1、位于东胜区北环路1号街坊万正静林湾小区1B号楼1-3层的通乐会所,抵押面积为1351.98平方米,房屋所有权人为吕利军;2、位于东胜区伊化北路10号街坊一层销售华硕电脑商业房,面积94.72平方米,房屋所有权人为呼广俊;3、位于东胜区伊化北路108号楼一单元写字间901902室,面积295.72平方米,房屋所有权人为呼广俊。保证人为吕利军、陈玉珍、呼广俊、候利琴、内蒙古广兴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概况:

内蒙古利通路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57日,法定代表人吕利军。经营地址位于东胜区准格尔南路19路,注册资本5000万元,经营范围:路桥工程、土石方工程、水利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工程机械租赁。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目前已停业。

诉讼情况:

由于贷款到期后债务人没有偿还,而且债务人及担保人还款意愿较差,收购该债权后,由于当时贷款时对《综合授信合同》、《最高额抵押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展期合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在呼和浩特市蒙正公证处做了公证,我办事处于20155月向呼和浩特市蒙正公证处递交了《执行证书申请书》,呼和浩特市蒙正公证处于2015714日出具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执行证书》,编号为(2015)呼蒙正证执字第300号。根据此《执行证书》我办事处向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申请,对内蒙古利通路桥公司、吕利军、陈玉珍、呼广俊、侯丽琴、内蒙古广兴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强制执行,东胜区人民法院于201591日受理了我办事处申请强制执行的文书及材料,现在该案在东胜区法院执行二局,正在执行过程中。

资产特点:

    抵押物为3处,分别为:1、位于东胜区北环路1号街坊万正静林湾小区1B号楼1-3层的通乐会所,抵押面积为1351.98平方米,房屋所有权人为吕利军;2、位于东胜区伊化北路10号街坊一层销售华硕电脑商业房,面积94.72平方米,房屋所有权人为呼广俊;3、位于东胜区伊化北路108号楼一单元写字间901902室,面积295.72平方米,房屋所有权人为呼广俊。抵押物均办理他项权利登记,抵押有效。抵押物位于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较中心的位置,具有较好的投资价值。

交易对象:

中国境内注册的包括但不限于法人和自然人及其他组织,并具备一定资金实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等条件(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欢迎符合上述交易条件的社会各界投资者踊跃参与、洽谈购买等事宜,若有异议或购买咨询请致电或来函咨询。

交易条件:

一次性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20151130日,有效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合作意向: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呼和浩特办事处欢迎广大有识之士参与购买债权。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文件为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以上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扰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  张先生  周先生

联系电话: 0471-6902283

传真:  0471-6902160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北街农行大厦176

邮政编码:010010

办事处监查审计部门联系人:金先生

联系电话:0471-6902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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