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呼和浩特办事处

内蒙古  2000-02-24成立

资产转让公告[2016]第181号: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和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呼和浩特办事处资产转让联合公告

2016.05.23

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受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呼和浩特办事处委托,对下列资产公开转让,广泛征集意向受让方,特此联合公告如下(本公告与我所网站“异地同台多产品网络动态交易大厅”不良资产板块的项目信息同时发布):

项目名称

债务人

鄂尔多斯市金日朝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等24户企业贷款债权

鄂尔多斯市金日朝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等24户企业

本金余额(元)

债权总额(元)

挂牌价格(元)

484,283,500.32

519,696,602.23

147,261,942.00

 

公告期限:

1、 首个公告期限为2016年5月23日-2016年5月27日。

2、 若在首个公告期限未征集到合格意向受让方,公告期限将在首个公告期限基础上顺延30周期,每个周期1个自然日。

报名时间:有受让意向者请于公告期限内向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提出受让登记申请。首个公告期限报名截止日:2016年5月27日下午16点30分。公告期限如有顺延,报名截止日期详见我所网站“异地同台多产品网络动态交易大厅”不良资产板块的项目详细信息。

特别提示:

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

重大事项披露:

1、贷款债权系不良资产,存在着部分或全部不能回收的风险特性以及清收的困难性;

2 、由于可能存在的计算误差、计算方法错误或其他原因,受让方实际接收的贷款债权金额与《贷款债权明细表》载明的金额可能不完全一致;基于有关司法政策文件,受让方受让贷款债权后向债务人或担保人所能主张并获得司法支持的利息可能与本协议附表中所列明的利息不完全一致;

3 、贷款债权项下借款人、担保人或其他责任主体可能存在破产、被吊销、被撤销、注销、解散、关闭、歇业、停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

4 、贷款债权可能已超过诉讼时效、法定或约定时效或丧失其他相关的期间利益或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或全部丧失;

5 、贷款债权项下担保权利可能未生效、无效、消灭或已过诉讼时效等情形;

6、 贷款债权证明文件可能存在缺失(不限于原件)、内容冲突等相关情形;

7 、担保物、抵债资产(协议抵债且未办理过户)可能发生灭失、毁损或可能存在欠缴税费、不能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不能实际占有或其他减损担保物、抵债资产价值的相关情形;

8、涉诉贷款债权可能存在全部或部分败诉、不能变更诉讼(含执行)主体、相关诉讼、执行费用未付等情形,涉诉贷款债权可能在交割前已诉讼终结、执行终结或破产终结。

9 、贷款债权事实上可能已经全部或部分灭失。

10、受让方受让贷款债权后,对该贷款债权在交割日后的利息或罚息请求权,受让方可能无法继续享有或得不到司法部门支持认可。

11、受让方受让贷款债权后,可能无法享有转让方所享有的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各项优惠条件和特殊保护,包括但不限于税收和诉讼方面的优惠和特殊保护。

转让方对上述瑕疵或风险不发表任何判断性结论,由受让方自行作出判断,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受让方自愿承担由上述风险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受让方承诺不因上述瑕疵或风险而要求甲方赔偿、回购或承担任何责任。

12、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关于收购本标的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并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当事人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做出的承诺。如当事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和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有权扣除该意向受让方全部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 ①包括但不限于:意向受让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存在虚假、不真实、不完整、不具有效力、不符合要求等情形; ②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③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或应价低于挂牌价格的; ④意向受让方存在影响正常转让、竞价公正性或其他违反竞价程序要求的情形的; ⑤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13、资产受让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投资者。

14、此次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下属5个办事处于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同步挂牌转让以下7个不良债权资产包,此批资产包不作单独或部分转让,要求合格意向受让方针对全部7个资产包同时提交受让材料。(全部资产包挂牌转让信息详见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网站www.tjfae.com

广州办事处——潮州市华山实业有限公司等94户债权;

呼和浩特办事处——鄂尔多斯市金日朝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等24户企业贷款债权;

武汉办事处——枣阳华厦车轮有限公司等13户债权;

南京办事处——丰立集团有限公司等32户债权、华东工业设备安装股份有限公司等32户债权、丹阳翰宸车辆部件有限公司等37户债权;

杭州办事处——杭州红山化纤有限公司等24户债权资产包。

 

拟选择的竞价方式:

若在挂牌期间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转让方拟选择的多次报价竞价方式进行竞价;最终确定的竞价方式详见“竞价公告”。

上述转让项目详细情况,欢迎意向受让人来人来电咨询或登录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网站:http//www.tjfae.com查询。

以上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产权登记证书、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联系人:段东晖  联系电话:022-58835660-258

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围堤道103号峰汇广场二楼       邮编:300201

转让方或其委托联系人:张贺铮  联系电话:0471-6903409  

转让方或其委托联系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城北街农行大厦16-20层 邮编:  010010_

 

注:详细信息详见“异地同台多产品网络动态交易大厅”的“不良金融资产”板块

2016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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