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南昌办事处

江西省  2000-03-21成立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南昌办事处对腾达电器公司债权资产的处置公告

2016.11.24


债务企业名称:腾达电器公司

所在地:江西省新余市劳动南路

债权总额:11698.05万元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拥有债权总额11698.05万元,贷款本金10974.46万元,利息723.59万元。贷款方式为抵押贷款,企业以其位于南昌市广场南路的房产作为抵押。保证人为南昌市腾达电器有限公司。


企业概况

腾达电器公司于2006年11月30日在新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成立,注册资本10000万元,现股权结构为:傅志杰出资 2375万元、股权占比为23.75%;新余天润贸易有限公司出资2000万元、股权占比为20%;袁伶飞出资1500万元、股权占比为15%;傅志锋出资1325万元、股权占比为13.25%;周生出资1000万元、股权占比为10%;刘发根出资1000万元、股权占比为10%;刘光华出资600万元、股权占比6%;虞伟丽出资200万元、股权占比为2%。目前企业已停止对外营业。法定代表人为傅志杰,住所为江西省新余市劳动南路。2016年1月26日企业信息显示:其股东股权多次出质;公司和股东傅志杰、袁伶飞、周生、的全部股权均已冻结(案号:[2015]洪民二初字第311-1号、[2015]万执字第65号等);已报年报信息为2013年和2014年,查询到腾达电器有限公司登记状态为开业,具备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


保证人情况

(1)傅志杰(身份证号:360502196305110032)与胡颖(身份证号:362421196804145622)为夫妻关系,户籍地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城南卢家巷7号389室;其共同为腾达电器有限公司在工行的借款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担保,根据个人征信查询到以下信息显示有其他居住地址:南昌市西湖区广场南路;江西省南昌市广场南路恒茂国际华城7栋A单元1803;渝水区胜利北路赣西供电局高层住宅小区4单元11楼东面楼。其依法具有民事主体资格。

资产情况:经在新余市房管局查询,法人代表傅志杰(保证人)在新余有两处房产: 1.城南劳动南路17号A103室,该房产是傅志杰与其他3人共有的,傅占25%。面积388.04平米,营业房产。抵押给了招商银行南昌站前西路支行,被查封10余次,首封法院江西省抚州市中院,期限2015年4月-2017年4月; 2.城北青年路399号纳尔国际商贸城1栋(1-4层1-1-1、1-2-1、1-3-1、1-4-1,面积分别为1265.02平米、1303.41平米、830.88平米、305.18平米)。该房产是傅志杰和其他人7共有的,傅占17.5%,商业服务类房产。抵押查封情况同前。

经在新余市房管局查询,保证人胡颖无房产登记。

经在新余市房管局查询,腾达电器有限公司有1处房产:城南劳动南路167号金河商城1栋102室、201室、301室,面积分别为271.14平米、1297.41平米、1297.41平米。属于商业房产,抵押查封情况同上。

经查询南昌市房管局,保证人胡颖名下南昌市西湖区广场南路205号恒茂国际华城7栋A单元1803室房产已被查封([2015]洪立保字第3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

经查询杭州市房管局,保证人傅志杰名下杭州市朝晖路179号施家花园嘉汇大厦A座2003室房产,经调查杭州市朝晖路179号施家花园嘉汇大厦无A座,只有嘉汇大厦1号楼2003室,其房屋产权人为杜昊、余敏刚。

负债情况:傅志杰与胡颖目前负债情况不明(无最近征信)。

涉诉情况:经查询法院网上系统,无傅志杰与胡颖涉诉涉执信息。

(2)保证人南昌市腾达电器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69607949-x、营业执照注册号:360100110013625),法定代表人:袁伶飞,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广场南路6号。注册资本为500万元,公司成立于2009年11月4日。股东分别为:法人股东腾达电器有限公司和自然人股东袁伶飞。企业状态为开业,该公司依法具有民事主体资格。

负债情况:根据2016年1月30日征信报告记载,该公司正常类信用证贷款1笔合计金额465。2万元,不良类贷款2笔金额为40992899元,银承垫款2笔不良金额为1075万元,对外保证1笔金额1300万元。

涉诉情况:经查询法院执行系统,未见该公司涉诉涉执记载。

资产情况:南昌市腾达电器有限公司是否有房产登记信息,是否有抵押、查封登记记录等情况均不明。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经调查,腾达电器有限公司累计抵押给工行的30套房产,后释放3套,有效抵押房产为27套,面积合计4090.21平米,均被在先查封,具体调查情况如下:

序号

抵押物权证号

被查封次数

首封法院

首封案件编号

首封期限

工行查封次序

工行查封时间

1

洪房权证西湖区字第1000688322号

13

南昌市中院

(2015)洪民二初字第311-1号

2015.4.20-2017.4.19

轮候查封

2015.8.11-2018.8.10

2

洪房权证西湖区字第1000688321号

3

洪房权证西湖区字第1000688320号

4

洪房权证西湖区字第1000688318号

12

5

洪房权证西湖区字第1000688317号

13

6

洪房权证西湖区字第1000688316号

7

洪房权证西湖区字第1000688315号

12

8

洪房权证西湖区字第1000688314号

9

洪房权证西湖区字第1000688313号

10

洪房权证西湖区字第1000688312号

11

洪房权证西湖区字第1000688308号

12

洪房权证西湖区字第1000688307号

13

洪房权证西湖区字第1000688306号

14

洪房权证西湖区字第1000688303号

15

洪房权证西湖区字第1000688302号

12

南昌市中院

(2015)洪民二初字第311-1号

2015.4.20-2017.4.19

轮候查封

2015.8.11-2018.8.10

16

洪房权证西湖区字第1000688300号

17

洪房权证西湖区字第1000688299号

18

洪房权证西湖区字第1000688298号

19

洪房权证西湖区字第1000688297号

20

洪房权证西湖区字第1000688296号

21

洪房权证西湖区字第1000688295号

22

洪房权证西湖区字第1000688294号

23

洪房权证西湖区字第1000688293号

24

洪房权证西湖区字第1000688291号

25

洪房权证西湖区字第1000688292号

11

26

洪房权证西湖区字第1000688301号

未查询到信息

27

洪房权证西湖区字第1000688319号

未查询到信息

28

洪房权证西湖区字第1000688311号

12

抵押物已经释放

29

洪房权证西湖区字第1000688310号



30

洪房权证西湖区字第1000688309号

11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交易条件   一次性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2016年11月23日,有效期20个工作日。

处置方式:债权转让。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陈听彬    寒非    

联系电话:0791-86836937    0791-86836879

传真:0791-86836681

通讯地址:南昌市阳明路106号

邮政编码:330006

办事处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陈晔

联系电话:0791-86836778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南昌办事处

      2016年11月23日


分享到:

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微信

点击上方微博图标
分享至新浪微博

关闭
服务方入驻
联系我们

官方微信

服务热线

010-63363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