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南昌办事处

江西省  2000-03-21成立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南昌办事处对南昌博润服饰有限公司债权资产的处置公告

2016.11.16

 

债务企业名称:南昌博润服饰有限公司

所在地:江西省南昌市洪城大市场灌路东段江西龙河物流市场E楼三楼。

债权总额:1200万元.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拥有债权总额1200万元,贷款本金1200万元,利息0万元。贷款方式为抵押、保证担保贷款,保证人为毛芙蓉。

企业概况

南昌博润服饰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2月16日,组织机构代码为56627091-5,营业期限自2010年12月16日至2030年12月15日。公司属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国内贸易(涉及许可证、资质证或其他批准文件经营的项目除外)。法人代表:毛芙蓉,注册资本500万元,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洪城大市场灌路东段江西龙河物流市场E楼三楼。南昌博润服饰有限公司处于开业状态,具备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

保证人情况

毛芙蓉,女,汉族,1972年10月22日出生于吉安,身份证号:362422197210221123,现任南昌博润服饰有限公司董事长。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毛芙蓉于2014年12月18日与华夏银行签订了编号为NCZX02(个高抵)20140001号《个人最高额抵押合同》,以其三套房产提供抵押担保,最高债权额为1200万元,被担保的主债权的发生期间为2014年12月18日至2016年12月18日,并办理登记,他项权证号分别为赣房他证樟房字第47368号(樟树锦绣共和BLOCK商业街区B8#楼1层101号,170.58平方米)、47369号(樟树锦绣共和BLOCK商业街区B8#楼1层102号,90.48平方米)、47370号(樟树锦绣共和BLOCK商业街区B8#楼1层112A号,112.47平方米)。

毛芙蓉于2014年12月18日与华厦银行签订了编号为NCZX02(个高保)20140001号《最高额保证合同》,最高债权额为1200万元,被担保的主债权的发生期间为2014年12月18日至2016年12月18日。上述合同合法成立并生效。

2016年2月,原债权银行已对上述债权及其担保人提起诉讼,并经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8月2日作出(2016)赣01民初62号民事判决书予以确认。

该户债权主债权及担保债权清晰,抵押物为位于樟树市锦绣街8号的3个店面,建筑面积共373.53平方米,地理位置优越,并办理了抵押备案登记手续,现已被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该户债权资产具有一定的投资价值。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交易条件   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本公告自2016年11月16日刊登,有效期至2016年11月29日

处置方式:债权转让。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陈听彬  廖辉  

联系电话:0791-86836937   0791-86836712

传真:0791-86836681

通讯地址:南昌市阳明路106号

邮政编码:330006

办事处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陈晔

联系电话:0791-86836778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南昌办事处

                                     2016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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