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南昌办事处

江西省  2000-03-21成立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南昌办事处对新余市康美乐食品厂债权资产的处置公告

2016.11.16

 

债务企业名称:新余市康美乐食品厂

所在地:新余市高新经济开发区

债权总额:2238.08万元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拥有债权总额2238.08万元,贷款本金912万元,利息1326.08万元。贷款方式为抵押贷款,企业以其机器设备作为抵押。


企业概况

债务人和抵押人康美乐食品厂,成立于1990年12月24日,2009年7月16日更名为“江西康美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陶宜生出资比例100%,属自然人独资企业,法人代表陶宜生。营业执照注册号360500010000316,组织机构代码15988229-5。主营冰淇淋、雪糕等产品,属食品制造业。原经营地在新余城北赣新路口,于2006年3月退城进园,搬迁到新余市高新经济开发区。


保证人情况

无保证人。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康美乐食品厂资产状况:1、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号:余开国用(2011)第2259号,地号WN33-1,土地用途:工业,座落:渝东大道以北、飞宇大道以南,使用权类型:出让,土地面积67979.37平方米。2、房屋所有权。房产证号:余房权证高新区字第S0315024号,用途:工业,建筑面积6117.50平方米;余房权证高新区字第S0315025号,用途:工业,建筑面积2264.54平方米;余房权证高新区字第S0315026号,用途:工业,建筑面积2498.55平方米;余房权证高新区字第S0315027号,用途:工业,建筑面积3361.06平方米;余房权证高新区字第S0315028号,用途:工业,建筑面积2527.20平方米;余房权证高新区字第S0315029号,用途:工业,建筑面积3063.12平方米。以上房屋和土地,已全部抵押给新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交易条件   一次性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2016年11月16日,有效期限10个工作日

处置方式:债权转让。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 系 人:陈听彬     寒非

联系电话: 86836937     86836879

传真:86836681

通讯地址:南昌市阳明路106号

邮政编码:330006

办事处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陈晔

联系电话:86836778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南昌办事处

                                    2016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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