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电子器材公司、山西省电子工业物资供销公司、山西省电子系统工程公司、山西中北电子(集团)公司(山西中北电子公司):
截止到2007年9月20日,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太原办事处依法享有的山西省电子器材公司等4户债权资产包的全部债权金额为3290.02万元(1453.79万元本金及相应利息),明细如下:
债务人 | 币种 | 本金 (万元) | 利息(截至2007.9.20,单位:万元) | 担保情况 |
山西省电子系统工程公司 | 人民币 | 207.00 | 550.31 | 山西省电子工业物资供销公司、山西省机械工业供销总公司 |
山西省电子工业物资供销公司 | 人民币 | 397.80 | 630.75 | 山西中北电子(集团)公司 |
山西中北电子(集团)公司(山西中北电子公司) | 人民币 | 279.99 | 264.59 | 山西省电子器材公司 |
山西省电子器材公司 | 人民币 | 569.00 | 390.58 | 山西晋浦飞利浦电器销售有限公司 |
合计 | 人民币 | 1453.79 | 1836.23 | |
上述债权及其相应的担保权益已于2007年12月8日通过公开拍卖的方式转让给厦门大唐房地产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厦门大唐房地产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成为上述债权新的债权人。